关于做好第七轮“芙蓉杯”竞赛全省“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优秀女职工集体、优秀女职工干部评先评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湘工女[2015]15号文件精神,湖南省总工会女工委拟于2016年“三八”前夕表彰一批第七轮“芙蓉杯”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做好“芙蓉杯”竞赛评先评优申报工作,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工会名额
1.芙蓉标兵岗 1个
2.芙蓉百岗明星 2名
3.湖南省优秀女职工集体 2个
4.湖南省优秀女职工干部 2名
二、推荐申报条件
(一)芙蓉标兵岗
1.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1)女职工人数占在岗总人数的60%以上,主要负责人由女职工担任;
(2)获本单位本行业行政先进班组称号;
(3)女职工各项法律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4)竞赛基础工作具备“六有”,即有方案、有目标、有标识、有考评、有奖励、有台账。
创建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对应的各类型标兵岗:
(1)学习型标兵岗
①岗位成员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通过各类继续教育和业余学习,女职工学历职称上台阶、文化修养上层次、业务考核上等级等各类学习获证的人数比例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60%(非公企业不低于40%);
②终身学习、团队学习、创造性学习形成制度和氛围,团队竞争力不断增强,班组平均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③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学以致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
(2)创新型标兵岗
①班组形成浓厚的创
新文化和创新机制,女职工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②班组成员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创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QC成果发布等创新活动,积极参与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成果发布活动,并取得好成绩。班组4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非公企业班组要求20%以上女职工获得单位以上的创新成果奖励);
③班组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一项以上单位集体获奖成果,并善于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推广、转化、应用创新成果。
(3)技能型标兵岗
①有明确的岗位技能提升计划和目标,班组经常开展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女职工年度业务技能考核合格率达100%;
②班组平均技术技能水平居本单位本行业前列,班组成员技能提升、技术晋级和在各类技术比赛中取得名次的人数不低于班组女职工人数的40%;
③勇于攻克技术难关,不断优化工作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显著成效。
(4)超越型标兵岗
①班组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共同愿景,班组成员以自我超越实现整体超越,有40%以上的女职工在各类创先争优活动中获得单位以上荣誉称号(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20%);
②具有较高的自主管理水平,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形成了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取得一定的自主管理成果;
③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各项效益指标居本单位本行业领先水平。
(二)“芙蓉百岗明星”申报条件
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好,参加第七轮“芙蓉杯”竞赛取得显著成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女职工可申报各类型“芙蓉百岗明星”:
1.积极参加第七轮“芙蓉杯”竞赛,在各类岗位技能竞赛,业务提升活动中获得技术能手、业务标兵者和女职工个人操作法、工作室命名者可申报“岗位成才明星”。
2.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岗位建功方面创造突出业绩、创造显著效益,并获市级以上奖励者可申报“岗位建功明星”。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创新创效等方面取得市级以上成果者;在各级工会组织举办的女职工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申报“岗位创新明星”。
4.具有文明立家、平安保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的“和谐家庭”创建理念,崇尚夫妻互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践行文明健康、低碳科学的生活方式和邻里互助、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其家庭获得单位以上“文明家庭”、“和谐家庭”等荣誉称号者可申报“和谐家庭明星”。
(三)湖南省优秀女职工集体
1.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五好”“五个一”落到实处,能出色完成本单位工会和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富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女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2.“芙蓉杯”竞赛纳入工会全局工作目标之中,有措施、有考核、有奖励,女职工参赛面达90%以上,达标面达80%以上,落实竞赛整体目标和重要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女职工“芙蓉杯”成果展示竞赛中成绩突出;
3.坚持开展本级“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创建授牌,并创建一个以上省级标兵岗;
4.女职工权益维护落到实处,源头参与有文件,劳动保护有措施,困难帮扶有实效,大力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履约情况良好;
5.女职工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影响。形成了本地本单位的工作品牌,工作经验和成果在本地区、本行业总结推广,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湖南省优秀女职工干部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第七轮“芙蓉杯”女职工提素质立新功竞赛中做出突出成绩;
2.坚持终身学习,精通本职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创新能力;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勤奋务实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女职工群众,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为女职工排忧解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 其事迹在新闻媒体和会议宣传。
三、推荐评选程序
1.为确保所推荐的标兵岗和百岗明星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准确性,申报省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原则上要求获得过市级“芙蓉标兵岗”和“芙蓉百岗明星”。
2.优秀女职工集体、优秀女职工干部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基层工会女职工干部倾斜,厅局级干部不作为评选推荐对象。
3.省教育工会女工委将从申报的集体和个人中择优推荐至省总工会女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实地考察、推荐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严格程序、严格把关。
(三)申报“芙蓉百岗明星”、“优秀女职工集体”、“优秀女职工干部”须填写申报表,提交1000字以内简单情况材料和近三年内符合有关申报条件的证书复印件。“芙蓉标兵岗”、“芙蓉百岗明星”须提供荣获市级(行业)以上荣誉的复印件,“芙蓉标兵岗”须填报创建记录本一份。
(四)请于2016年1月12日之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邮箱2290785919@qq.com,纸质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交到省教育工会307室。
附件:1.芙蓉百岗明星申报表
2.全省“优秀女职工集体”申报表
3.全省“优秀女职工干部”申报表
湖南省教育工会女工委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