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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2024年秋季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9日来源 :工会 浏览量 :

   

各分工会:

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的民生工作,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组织职工献血是每个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缓解医疗用血压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倡导相互关爱、奉献他人,校工会倡议教职工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分工会将献血教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于910日下午4:00前报校工会,并通知献血人员于2024911日早8:10准时到工会办公室集合统一出发。

二、献血时间:2024911日上午8:00--12:00

三、献血地点:井湾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仁和医院前坪)

四、献血者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 献血前

1.了解无偿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军人需士兵证,外籍人士需护照)方可参加献血。

3.献血者必需年龄在18-55周岁,以前献过血,身体状况好可延长至60周岁。

4.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体重不低于45公斤。

5.身体健康,无相关疾病及传染病。

6.三天内未服用药物,五天内未服用阿司匹林等镇痛退热药(维生素及保健品除外)。

7.女性不在生理期,哺乳期未满一年流产未满六个月。

8.献血间隔期超过半年,成份献血超过一个月。

9.献血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不饮酒不熬夜,不空腹献血,避免过于油腻的饮食。

10.适量饮水,千万不能喝盐开水。

(二) 献血中

1.全身放松,保持心情愉快,内心充满荣誉感,保持安静,避免皮肤肌肉收缩,影响进针而产生过度疼痛感。

(三) 献血后

1.穿刺点的输液贴保留4小时。

2.适量饮水,多食易消化的食物及水果,24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从事高空作业,但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3.献血前如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影响血液安全的高危行为,或献血后感觉明显不适或异常,请及时与组织者或血液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特此通知。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9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