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代表:
我校三届三次教代会拟定于7月12日召开,为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收集反映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为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再上台阶献计献策,根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向代表征集提案。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反映民意,有利于学校的改革、可持续发展;
2、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
二、征集提案范围
(一)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征集提案。
1、贯彻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2、根据职业教育要求,就如何转变观念,以培养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为目标,构建学校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建议;
3、关于行政后勤如何更好地服务教学、服务学生、服务教师,努力提高我校办学效益和管理水平方面的建议;
4、关于抓好教师与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的建议;
5、关于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的建议;
6、关于创建有民院特色的团队精神与校园文化方面的建设;
7、关于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方面的建议;
8、关于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方面的建议。
(二)围绕学校民主建设及其他方面征集提案。
1、如何发挥教代会民主监督作用,健全民主制度,推进以法治校,以德治校方面的建议;
2、关于维护学校稳定,贯彻以人为本,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建议。
三、征集提案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要求
1、即日起由各组代表征集提案,截止至2015年7月10日。各代表组将提案表统一交工会汇总,过期不予受理。
2、提案表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一式两份,字体整齐、清楚,文字简明扼要,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与建议。
3、各分工会代表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一事一案,按要求认真填写,否则不予立案。
4、征集的提案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以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后方可立案。
5、工会负责完成提案的审查与立案工作,并负责督促提案落实。
6、要求各分管校领导接到代表提案后,要采取交谈、座谈会等形式,回答代表提案。
7、提案一经采纳,工会将给予相应奖励。
附件:三届二次教代会提案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