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学院第十一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活跃全校教职工文体生活,增进各学院之间的交流,校工会决定举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教职工乒乓球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艺术部
三、组织单位:教职工乒乓球健身俱乐部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日期:2016年4月25日(第9周)开始
时间:待定
地点:乒乓球馆
五、竞赛项目:
1、混合团体赛 2、男子单打 3、女子单打 4、男子双打5、女子双打
六、参赛办法: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队,各分工会报男、女队员各6~15名组织一支队伍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是工会会员);队员自行选拔,以上交报名表为准,混合团体赛赛中不得更换队员,每次比赛中每名队员只能参加其中一场比赛,交出场顺序表后不得更改、调整和补充;报名参加单项比赛,每个分工会限报男女各6人。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之前;
抽签时间:请各分工会派一名代表于2016年4月22日上午9:00到工会办公室进行小组赛分组抽签及单项比赛抽签。
七、竞赛办法:
1、混合团体赛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分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每个小组取前二名;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
第三阶段(半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
2、每次团体赛均采用七场四胜制,每场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
3、小组循环赛名次决定办法
①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得分多少决定名次。无故弃权一场取消该队全部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
②如遇二队积分相等,则以两队之间比赛场数的胜负比率决定名次,高者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之间比赛次数胜负比率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前列;如仍相等则按个人比赛场数胜负比率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前列;如仍相等则按个人比赛局数胜负比率决定名次,高者名次前列;如仍相等则按分数的胜负比率(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4、单项比赛采用淘汰赛决出名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 比赛设团体“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 比赛另设优秀组织奖2个,参与奖5个。
3、 单项比赛取前四名。
九、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聘任。
十、比赛规则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比赛用球:红双喜(一星),由主办单位提供。
十一、其他
1、参赛运动员或代表队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向裁判组报到,无故迟到十分钟做弃权处理,作无故弃权处理,判对方胜。
2、团体交换名单:交换名单由各领队、教练填写,交裁判长,必须严格按交换时间进行,超过10分钟未交换,按弃权处理。
3、比赛不能临时增加人员,运动员要发挥真实水平,不打假球,服从裁判,做一个文明的运动员。
4、各单位必须服从组委会的安排。
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弃权,请提前一天向校工会申请报备。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执委会乒乓球竞赛委员会
附: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