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六一”儿童节活动费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向全校教职工子女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并发放儿童节活动经费。现将活动费发放办法通知如下:
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下(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年龄信息准确无误)的学校正式聘教职工子女享受我校 “六一”儿童节活动费待遇(双职工统一在男方部门造表)。
2、请按附件表格填写教职工子女情况填报表登记,电子档须注明部门、教职工姓名与子女情况、子女性别、姓名、出生日期,于2016年5月31日前发到工会。请按此表格式打印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于5月31日一并交校工会。
3、活动费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发放地点:学校工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