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的民生工作,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组织职工献血是每个单位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保我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各分工会推荐1名教职工参与无偿献血,并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于7月4日前前报校工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井湾子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仁和医院)
三、献血者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1、年龄在18—55周岁、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的健康公民;
2、献血前晚和当天,不喝酒、不吃槟榔、不吃油腻食品、不熬夜;
3、切忌空腹献血,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
4. 献血时精神要愉快,按采血工作人员的要求去做;
5. 献血后1—2天,不要做剧烈运动;
6、献血时必须带身份证、(献血证),参加献血;
7、不能参加献血事项:如感冒、例假;
四、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献血人员,按以上要求于7月6日早8:30准时到工会办公室集合统一出发。